【導語】企業承包管理制度怎么寫受歡迎?本為整理了3篇優秀的企業承包企業管理制度范文,為便于您查看,點擊下面《目錄》可以快速到達對應范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承包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1篇】學院食堂餐飲企業承包經營退出管理制度
學院(校)食堂餐飲企業承包經營退出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食堂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學校食堂與餐飲企業承包方雙方的責任,并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餐飲企業承包經營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見》(蘇教安[2022]11號),確保承包經營食堂的伙食供應和飲食安全,強化與社會餐飲企業中止合同的執行力,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會餐飲企業在合同執行期間,若要中止合同,實行退出制度,我校將成立相關人員,組成專門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處理退出事件;
二、社會餐飲企業在承包期間,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經營管理。合同上必須寫明承包期限,承包期滿后,自然退出。
三、按照學校與社會餐飲企業的合同約定,社會餐飲企業在承包經營食堂期間因其自身原因,導致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則應中止合同:
1、發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
2、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
3、發生因伙食質量、食品衛生、服務質量等而引起學生罷餐等群體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4、發生弄虛作假、不按合同約定范圍經營、有轉包分包行為的,經學校規勸整改無效且情節嚴重的;
5、經營時,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利用學院資產搞不法經營的;
四、社會餐飲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體負責所屬人員的招聘、用工手續、用工合同、相關費用、責任及日常管理,確保職業隊伍的穩定。如有違反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學校有權予以清退。
五、社會餐飲企業承包食堂合同到期或因違規中止合同時不愿退出或拒絕退出時,學校在與社會餐飲企業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將申請當地仲裁機關予以仲裁。仲裁未果,將移交法院處理。
六、工作小組必須積極穩妥、安全有序地做好社會餐飲企業退出及以后銜接工作,確保學生食堂正常供應。
【第2篇】工貿企業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范承包商、供應商的選擇程序,加強承包商、供應商的安全管理,減少承包商、供應商對公司安全的不利影響,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在公司承擔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項目及日常勞務工資的所有承包商、供應商及本公司有關部門雇傭的、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3.1采購部門負責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后勤服務等供應商、承包商的選擇和評估。
3.2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設施設備、配件及消耗品的供應商的選擇和評估。
3.3各部門初步評估后,由采購部門負責對承包商、供應商的選擇和建議,并報公司審批。
四、管理規定
4.1 承包商、供應商的選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備與所承擔的業務相應的能力,并具備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
4.1.2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與所提供商品相應的生產能力和相關資質,提供商品為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應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經營許可證。
4.1.3 公司有關部門聘用的臨時工應使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備與其承擔的工作相適應的身體條件和文化素質。
4.2承包商的管理
4.2.1承包商進入公司生產區前,應由本公司具體負責人員根據其承擔的工作性質,向其書面或口頭說明進入本公司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所承擔工作持續時間兩天或兩天以上的,應與公司簽訂書面安全協議。
4.2.2在公司作業區從事相關施工或其他勞務工作的承包商,應遵守本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4.3供應商的管理
4.3.1供應商送貨進入庫區內前,應有采購人員向其說明相關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
4.3.2供貨的機動車車輛進入庫區送貨時,送貨人員禁止攜帶煙火,不得在庫區內吸煙。
4.3.3供應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項而發生的事故,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4.4臨時工的管理
4.4.1臨時工進入生產區工作前,應有其雇傭部門對其進行安全培訓,較長期(兩天及兩天以上)雇傭的,培訓后應進行書面考核。
4.4.2進入庫區的臨時工應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五、承包商、供應商的售后服務
5.1承包商對其勞務工作的售后應給及積極配合的態度。
5.2供應商應有義務對其產品進行檢查、維修等售后服務。
六、考核評估
6.1根據質量、價格、交付、服務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6.2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續用。
【第3篇】工貿企業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范承包商、供應商的選擇程序,加強承包商、供應商的安全管理,減少承包商、供應商對公司安全的不利影響,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在公司承擔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項目及日常勞務工資的所有承包商、供應商及本公司有關部門雇傭的、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3.1采購部門負責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后勤服務等供應商、承包商的選擇和評估。
3.2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設施設備、配件及消耗品的供應商的選擇和評估。
3.3各部門初步評估后,由采購部門負責對承包商、供應商的選擇和建議,并報公司審批。
四、管理規定
4.1 承包商、供應商的選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備與所承擔的業務相應的能力,并具備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
4.1.2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與所提供商品相應的生產能力和相關資質,提供商品為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應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經營許可證。
4.1.3 公司有關部門聘用的臨時工應使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備與其承擔的工作相適應的身體條件和文化素質。
承包商的管理
.1承包商進入公司生產區前,應由本公司具體負責人員根據其承擔的工作性質,向其書面或口頭說明進入本公司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所承擔工作持續時間兩天或兩天以上的,應與公司簽訂書面安全協議。
.2在公司作業區從事相關施工或其他勞務工作的承包商,應遵守本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供應商的管理
.1供應商送貨進入庫區內前,應有采購人員向其說明相關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
.2供貨的機動車車輛進入庫區送貨時,送貨人員禁止攜帶煙火,不得在庫區內吸煙。
.3供應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項而發生的事故,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臨時工的管理
.1臨時工進入生產區工作前,應有其雇傭部門對其進行安全培訓,較長期(兩天及兩天以上)雇傭的,培訓后應進行書面考核。
.2進入庫區的臨時工應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五、承包商、供應商的售后服務
5.1承包商對其勞務工作的售后應給及積極配合的態度。
5.2供應商應有義務對其產品進行檢查、維修等售后服務。
六、考核評估
6.1根據質量、價格、交付、服務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6.2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續用。